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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专业人员定义变更-【价格鉴证师】


    加快新职业的识别、规范与发布,并大力培养与之高度适配的高技能人才,已成为推动新质生产力快速发展、促进产业结构向中高端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和关键支撑。新职业作为新质生产力在劳动力市场上的具体映射,其信息的征集、科学规范和权威公布,不仅是人力资源市场发展的客观需要,更是精准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最新需求和未来趋势的重要窗口,相应职业标准的开发,将为设置职业教育专业和培训项目等提供基本依据,提高技能培养的针对性和适用性,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维护劳动者发展权益。

    2025年7月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向社会正式发布了《检验检测管理工程技术人员等职业信息的通知》,此次确定了检验检测管理工程技术人员等17个新职业、特种救援员等42个新工种信息,并调整变更了9个职业(工种)信息。

 

其中三、调整变更职业(工种)信息 

(一)将“价格专业人员(2-06-01-03)”职业定义变更为“从事商品和服务价格状况分析,为单位内部提供价格决策、决策支持和为社会提供各类价格鉴证评估、价格分析咨询、价格成本调查、价格矛盾纠纷调解等价格服务的专业人员”。同时,将主要工作任务变更为:

1.建立价格核算和决策体系,拟订单位价格计划;

2.进行市场调研,收集国内外价格信息,分析、预测相应商品市场供求关系,设计定价目标、定价原则、定价策略和方法;

3.核定生产经营成本、制订内部核算价格,制订产品、劳务、配套零部件和协作加工价格;

4.建立、维护产品询价、报价和招投标报价系统;

5.开展价格鉴证评估、价格分析咨询、价格成本调查、价格矛盾纠纷调解、价格法律咨询、数据统计分析等价格专业服务。

文件链接:

https://www.mohrss.gov.cn/xxgk2020/fdzdgknr/rcrs_4225/jnrc/202507/t20250721_550249.html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发布检验检测管理工程技术人员等职业信息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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